1 目的
确保公司原料采购符合《负责任矿物审验流程》要求,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申诉机制,允许任何相关方(受影响人员或举报者)说出与采矿、贸易、加工和出口情况有关的疑虑并得到妥善处理。
2 依据
《负责任矿物审验流程锡和钽的审验标准》、《负责任矿物供应链管理体系》、《供应链政策》。
3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的相关方及本公司涉及负责任矿物采购相关工作的部门及人员 。
4 管理机构及职责
公司采购部负责申诉工作的处理。
5 工作程序
相关方对公司的供应链管理提起申诉时,该申诉需包含以下内容:
公司需对接收到的询问和申诉信息进行分类识别,申诉信息分为一般信息、特殊/重要申诉信息、不予受理信息。
申诉处理小组工作组应在收到申诉后 10 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到申诉,在基于申诉是否符合申诉信息分类的基础上确认接受或拒绝申诉。
如果申诉被拒绝,应向申诉方提供书面解释,并记录在申诉登记册中。不得采取进一步行动。
对特殊重要申诉信息由申诉处理小组在决定受理后45个工作日内对上诉或投诉进行调查、审查和裁决。处理小组应尽最大努力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工作。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需要额外的时间。申诉处理小组应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召开一次或多次会议,以做出合理决定。这类措施的例子包括:
申诉方不合作可被视为中止该程序的理由。申诉处理小组应协商一致决定是否中止申诉程序。
申诉决定以书面形式传达给申诉方,申诉决定应包含:
申诉工作处理小组办公室应将收到的申诉记录在《供应链申诉应对表》(附件9)中,包括以下内容:
6 隐私政策
申诉信息接收后,由专人负责信息的保存,信息审核的传递,信息的处理和反馈。未经研发中心一级主管同意,禁止向办公室以外人员透露,如有违反,按照公司奖惩条例处罚。
7申诉者保护
受理人员对申诉信息严格保密。申诉材料应作为机密级资料严格管理,未经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严禁将申诉材料转到被申诉方手中,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严重泄密、导致举报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